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北京地区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北京地区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本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专利权人: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19﹞20号)要求,现将北京地区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30项,中国专利银奖项目不超过6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不超过10项,中国外观设计银奖项目不超过15项。
本届评奖工作进一步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求,对发现存在较大数量(比例)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其申报、推荐、参评或获奖资格。
二、参评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18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无权属纠纷;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三、参评方式及推荐项目数量
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中国专利奖项目推荐工作。
院士、本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城区)、知识产权示范园区以及本市行政区域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可以自行推荐项目。推荐项目须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对参评条件及材料真实性审核后,统一推荐。
同专业领域的2名院士可共同推荐1项发明专利,每位院士仅限推荐1次。2019年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每两年可自荐1个项目参评。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推荐项目分配表,本届中国专利奖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推荐名额上限为18项,其中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推荐项目数量上限12项,外观设计专利推荐项目数量上限6项。院士、本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城区)、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和本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自行推荐的项目不受上述数量限制。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
1.院士推荐
(1)院士推荐意见书1份(纸件,需院士签名,附院士证书复印件,见附件1);
(2)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
包含:
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见附件2、3)
②附件
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
③专利授权文本(PDF文档)
④共有专利权人声明(如有,见附件4,纸件,1份,全部专利权共有人签章)
项目电子件以光盘或U盘存储。文件夹名称为:“专利号+推荐院士姓名+专利权人名称”。
2.单位推荐
(1)推荐函1份(纸件、电子件各1份,正式公函,纸件加盖公章,见附件5);
(2)项目资料3份(纸件3份,另附电子件1份)
每个推荐项目包含:
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附件2、3)
②附件
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
③专利授权文本(PDF文档)
④共有专利权人声明(如有,见附件4,纸件,1份,全部专利权共有人签章)
项目电子件以光盘或U盘存储。文件夹名称为:“专利号+推荐单位名称+专利权人名称”。
纸件应与电子件保持完全一致。
(二)报送时间
2019年北京地区中国专利奖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30日。
逾期(以快递寄出日为准)申报或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未在上述截止日期内补正或更正的申报项目,不予受理。
(三)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电子件随纸件一并快递。
2.材料统一以快递方式报送,不接受现场申报。
3.报送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东大街8号东联大厦217室
(注明“中国专利奖申报”)。
特此通知。
联系人:于清琳、杨刚
联系电话:84080084
联系邮箱:chanyechu@zscqj.beijing.gov.cn
附件2.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doc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19年4月10日
(来源:北京知识产权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