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系统账户和密码遗忘的解决办法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人或代理人应当认真保管其帐户名和密码。如果不慎遗忘,可以向海关总署政法司知识产权保护处索取。
      索取账号及密码应当提交规定格式的书面申请,并由备案申请人或代理人签章,邮寄至海关总署。海关总署经核实身份后会将账号密码发送至备案系统预留的联系人电子邮箱。联系人电子邮箱发生变更的,递交申请书时还应当随附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的,还应当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海关总署政法司知识产权保护处  传真:010-65195358 电子邮箱:ipr@customs.gov.cn